陈湘
应收账款是指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影响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资本市场的潜在风险也不断涌现,应收账款的流失是每家企业面临的头疼问题。如何解决,小编在此给你支上十招:
1、主动出击,注意时效。应收账款催收实际涉及的是债权债务关系,该民事权利的保护受2年诉讼时效的限制,同时也适用诉讼时效中断。因此,可以主动出击,向欠款单位发送催收函、律师函等文件,同时亦可采取与对方谈判,做好会议记录并由双方代表人签字确认的方式上门催收。一方面及时有效的了解该欠款单位的实际情况,做好下一步措施的准备;另一方面可以中断诉讼时效,确保应收账款的权利获得法律保护。
2、行使代位权,化解三角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且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因此,可以通过对欠款单位对外享有债权情况的了解,协助其行使到期债权,一旦债务人不以诉讼方式或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到期债权,债权人便可以行使代位权,化解三角债。
3、分期付款,减少损失。企业间的合作关系非常微妙,当纠纷的解决不一定非要走到对簿公堂的时候,双方之间通过友好协商或者第三方的调解,达成分期付款协议也不失为友好合作的一种方式。一方面,能够缓和因纠纷而导致的激烈争议;另一方面也可以在巩固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减少企业的损失。
4、债务抵消。债务抵消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对方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互相抵消。这主要是在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的前提下,且双方债务标的物种类相同且均已届清偿其的情况下主张。
5、善用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费保证。即在债务履行其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履行债务。因此,在合作合同中约定担保责任,也是清缴应收账款,保证损失减少的重要法宝之一哦。
6、以资抵债、以物抵债。企业之间因合作出现资金回笼出现阻碍是很正常的问题,但若发生债务方出现经营不善,不断亏损,采取继续等待或进行催债持久战显然不是明智的做法。此时,若能及时掌控债务方的资产情况,使其以现有资产作为偿还债务的抵押财产,必然为应收账款的回笼更添一份保障。
7、及时诉讼、财产保全。话说这一招常常被很多人认为是保障资金回笼的最后一招,其实不然,应该说这是最保险的一招。债权债务纠纷是民事法律纠纷中再正常不过的一种,如果在企业无法准确掌握债务方其它债务而又了解其当前财产线索的情况下,选择及时诉讼,进行财产保全是最明智也最妥当的方法。
8、债权转股权。此方法适用于被催收主体所持的公司股权有一定的潜在价值,这需要企业高层根据企业具体情况结合相关的尽职调查作出统一决策,并需要承担股权转让过程中的相关风险。因此,建议慎用。
9、扩大催收主体。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因此,对于欠款单位,可以通过扩大催收主体至法定代表人或股东,以保障损失降低。
10、民事变成刑事,刑事控告。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利用签订合同诈骗钱财的案件也越来越多。借着合作的名头,实际拿钱或拿货后死赖着不履行合同,这就不是简单的经济纠纷了,已经涉嫌合同诈骗。此时应当机立断,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刑事控告将其绳之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