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旧制度与大革命》(作者托克维尔)通过对大量史实的分析,揭示了旧制度与法国大革命的内在联系。既论述了大革命的开创性和决裂性,又论述了它的连续性,认为大革命是长期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
《旧制度与大革命》(The Old Regime and the French Revolution)在中国引起热读,很大程度上与中国当下的改革处境有关。
这本书是法国历史学家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的经典名著,原著出版于1856年,中文版1992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近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主持听取专家学者对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的座谈会上说:“我们现在很多的学者看的是后资本主义时期的书,应该看一下前期的东西,希望大家看一下《旧制度与大革命》。”
中国的改革,我们常常听到“改革进了深水区”,“改革到了攻坚期”等说法,二十一世纪头二十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所剩不多,改革导致了人们普遍对改革产生紧迫感乃至焦虑感。政治高层抛出“改革红利说”,似乎要坚定将改革进行到底的决心;同时政治高层公开推荐阅读《旧制度与大革命》,似乎担心改革不成功,反而引发革命。
托克维尔所说的旧制度下的法国,就是一个通过改革不断产生“红利”、不断改善法国人民生活的政府;同时却也是一个因为改革而不断引发难以满足的改革诉求,致使社会矛盾激化,最终走向革命的政府。改革可以产生红利,但改革本身绝不必然就是红利。怎样使改革之利最大化、改革之弊最小化,无疑是对执政者的执政水平与政治智慧的重大考验。
但是,在谈论“改革”时,非常有必要区分两种“改革”:一种是“革命前的改革”,一种是“革命后的改革”。简单地把中国当下的改革事业比附为法国旧制度下的改革,其实并不允当。有人把当下中国的改革与晚清政府推行的改革相提并论,显示了同样的思维错乱。实际上,中国的革命已经发生了,“新中国”已经建立了,当下中国的改革是革命后的改革,是新制度的自我完善。
《旧制度与大革命》是托克维尔生前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本书,但它是一本未竟之作。该书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界说大革命的历史意蕴及其基本内容;第二部分分析大革命古老的、一般的原因;第三部分则分析大革命特殊的、较晚近的原因。显然,托克维尔在书中致力于发掘大革命的原因,但他更关心的问题——大革命的后果,却未及展开。不过,从他对拿破仑帝国与1848年革命的态度上,不难发现他对革命的后果并不满意。法国在大革命后出现的政体更迭与社会动荡,离他想望的一个自由的民主国家相距甚远。
对托克维尔而言,法国大革命本身只是此前一系列已经开始展开的趋向的最终完成而已。只不过,民主革命虽然把君主制推翻了,但真正的民主制并没有建立起来;民主革命使得平等观念深入人心,但在民主社会怎样保有自由,却成了更大的难题。
因此,真正值得中国读者关注和思考的是:大革命所创造的新制度如何不断获得自我完善?面对法国大革命造成的种种不良后果,托克维尔致力于探究民主社会中“自由的技艺”,这实质是“革命后的改革”所要面临的问题。
托克维尔最纠结最痛苦的莫过于,他意识到民主是一种出于天意的历史必然趋势,浩浩荡荡,无可阻挡,但他又想不到法国人如何在这种趋势下保持贵族式的自由。早先他曾认为美国民主比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对民主持有积极乐观的态度,但1848年爆发的民众情绪和急剧高涨的社会主义革命热潮,使得民主在法国呈现出新的面貌,这一面貌使托克维尔对民主感到恐惧。他在另一本著作《回忆录》(Recollections)中说得尤其直白:“在思想上我倾向民主制度,但由于本能,我却是一个贵族——这就是说,我蔑视和惧怕群众。”
这实际凸显了自由与民主之间所具有的张力,而此张力,本质上也就是“贵族制的自由”与“民主制的平等”之间的张力。托克维尔所热爱的自由,并非后来所说的“消极自由”,而是具有积极政治参与意味的共和主义的自由,是一种具有高贵男子气的政治德性,显示了人性本身的卓越,故而他所期待的民主社会,是一个贵族式的自由得以普遍化、公民普遍享有并实践政治自由与共和美德的社会。这种主张是因为,与民主相生相随的平等精神会对人性产生一种夷平化的效果,使人的品格趋于同质的平庸。然而,如果人性所具有的卓越光辉越来越黯淡,以致放弃了对于高贵事物的追求,又怎么可能有真正的自由呢?
虽然热爱贵族式的“自由”,但托克维尔同时也愿意承认,大革命的必然趋势是谁也无法抗拒的,不能因为革命后的不良后果而否定大革命本身的意义。正是大革命使“民主”成为唯一正当的现代政治,而革命后的制度建设、改革与自我完善,实际上也就是后来所说的民主化之后的“民主巩固”问题。
法国大革命这一事件本身所经历的时间并不算长,但如果从大革命给法国与世界带来的深远影响看,我们甚至可以说,大革命仍然尚未终结。法国在大革命之后经历多次的政体更迭,帝制复辟与共和再造反复进行,直到1958年建立“法兰西第五共和国”才算告一段落。有一种说法是,1971年,当尼克松向周恩来询问对于法国大革命的看法时,周恩来淡淡地回答:“现在下结论还为时太早。”最近,时任美国国务卿的基辛格在他的新著《论中国》(On China)中对此作了更正,认为周恩来所指的是1968年巴黎运动,但这岂非恰恰说明了1968年依然受到1789年精神的感召?
大革命推动产生了世界性的民主化潮流,直到今天,人们所呼吁的民主化改革,源头上仍与法国大革命构成精神性的关联。在法国大革命之后发生的中国革命,也与法国大革命分享了共同的民主革命精神,但却试图建立一种不同于资本主义民主的“社会主义民主”,一种更新的新制度。同样,社会主义革命也不能毕其功于一役,革命也可能产生不良后果,革命后的新制度建设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自辛亥革命以来,中国在二十世纪同样经历了“漫长的革命”,1949年建国后仍一度坚持“不断革命”,甚至改革开放也被认为是“第二次革命”。
今天,我们不能假设,旧制度下的法国君主如果更为审慎就能避免法国大革命的发生;也不能假设,旧制度下的满清政府如果更为审慎就能避免中国革命的发生,因为从君主主权到人民主权的根本变迁,乃是托克维尔所说的“天意”。但如果革命所希望建立的新制度尚未建成,那我们就不能说革命真正获得了成功。中国在1949年之后对于新制度的建设进行了艰辛的探索,并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一直到当下的改革,中国仍处于这一新制度的自我完善过程之中。改革所产生的焦虑与困惑,只有通过新制度的不断更新、创造才能最终消解掉。
托克维尔所提出的自由与民主的矛盾问题,中国固然也需要面对,但中国需要面对的更大的矛盾,乃是当年严复就为之苦恼的富强与自由的矛盾问题。“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已被提上政治日程,这是近代以来无数中国人的梦想,不过中国革命追求的社会主义事业还禀有一种更高的使命,那就是建设一种有利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新制度,这无疑与托克维尔所期盼的有助于塑造卓越人性的自由技艺有相通之处。这恰恰是社会主义政治哲学与改革事业面临的最大难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