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 歌
5月23日,在律所的组织下,秦联所副主任唐志律师给我们讲授了怎样更好地掌握和运用法律武器,结合他自身的执业经验和法律学习所做的总结和分享让我们受益匪浅。
事实上,不只是这一个月的实习生活,包括从我接触法律的这七年来,都存在着困惑和苦恼,且不说我国两院做了许许多多的司法解释、各级行政机关还有数之不清的部门规章和行政法规,单单是由全国人大颁布的那些基本法律法规已经是让人头晕眼花,这些年,我作为一名法学学生,所做的无非是一件事,就是掌握这些法律。可是,无论怎么反复背诵,都是看过就忘,很多法条虽然有大概的印象,但是记忆很不准确,结合到这一个月的实习生活,在做咨询的时候,很多时候面对当事人的问题,都是能弄明白基础的法律关系,但是对于细致的处理方法,比如介绍贿赂罪的量刑怎样具体确定、医疗事故赔偿中的残疾赔偿是以居民可支配收入来确定还是以职工年度工资来确定,诸如此类的问题不胜枚举,这样模糊的记忆让我在实习中一旦遇到就变得畏首畏尾、不敢轻易开口。
但是,唐主任的这次讲课以及实习过程中的言传身教让我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对于法律的掌握和运用其实并非泾渭分明的两个命题,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没有真正掌握法律知识,实践运用只是无根之木,我也只能沦落成靠忽悠当事人度日的混混律师;如果没有联系实践经验,背诵的法条也只能流于表面,无法真正掌握。唐主任这次讲课给我最大的启发就是要把两者联系起来,首先,要沉下心来去学习法律、法条的记忆在目前阶段来说还需要摆在首要的位置。其次,要在实践中去归纳总结,把每一次咨询中学到的要点,包括前辈律师在应对实际问题时运用的措辞、技巧甚至是语气及时归纳,形成书面文字,以便随时温固,同时,每一次咨询所运用到的法条都要总结成一套针对某一类具体问题的思路,保证下次再遇到同类问题的时候可以从容应对,就我目前而言,对于婚姻家庭关系、人身伤害损害赔偿案件、医疗事故、工伤问题、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这一些已经遇到过的且较为常见的问题,应当形成系统的认识,以此为突破口来培养实际操作能力。最后,对于“实践”的认识应该更开阔一些,参与咨询的机会毕竟有限,要把以案说法、在线咨询的写作也当成一个具体的案件去处理,在思考对策的时候,逻辑要严密,对于关键的事实要全面考虑,不能有漏洞;说话要有根据,要找到跟问题最为吻合的法条,以此为依据来发挥;措辞要精练、准确,以最为言简意赅的语言解决问题;思路要有可操作性,不能像在学校答题一样只是分析基本法律关系,对于实际问题,更重要的是提出可行的办法供当事人去操作。
对于法律武器的掌握,应当具备系统性,把关联的法条联系起来理解,才能形成稳固的记忆,比如在工伤和侵权的选择上,结合起来,哪些程序是两者都需要的、各自的优劣在哪、选择的时间点在哪,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中的人身损害赔偿也是如此。
在运用法律上,应当经历一个从发散到整合的思维过程,首先要发散思维,去思考哪些规定、哪些指导案例是可能被运用的,将法条找出来一一理解、对照,然后再去将相互矛盾的要点做一个选择,将可以并存的要点串联起来,整合成一个具体的方案,这也是我第一次真真知道得出一个诉讼方案的具体办法。
衷心地感谢唐主任在百忙之中抽出空来,将他宝贵的经验大方地分享给我们,这对我明确今后实习生活中如何提高和充实自己直了一条明路,我有更多的理由去期待一年之后的我会成长成什么样子,也希望我能用我的实际行动让律所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