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房屋未办理过户登记,对方要求返还房屋如何处理?
201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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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多年前买了A所在单位的公转私房屋,没有过户,房产证和购房收据是A的名字,但房产证和收据一直由我保管,房子由我居住使用至今。现在A以房产证上是其的名,告我返还房屋,我该怎么办?
解答:您好,根据《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的规定,如果您能够证明和对方之间确实存在购房合同且您已经履行了给付房款的义务,您可以不返还房屋并要求对方配合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