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偶女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再婚后是否仍有继承权?
2014-06-13
查看次数:
次
问:
您好,我很小的时候母亲就不在了,父亲后来再婚,但一直都尽力赡养独居的姥姥,现在姥姥过世了,除了一个妹妹外没有什么亲戚,留下一套老房子,现在姥姥的妹妹找我们要房子,我们该给她吗?
解答:解答:根据《继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丧偶女婿对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都应当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而您作为您母亲的代位继承人,同样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而您姥姥的妹妹只能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前提下,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因此,您和您的父亲可以合法、全部继承该笔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