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公司不能提供出租人身份信息,是否应当对承租人的损害进行赔偿?
2014-05-17
查看次数:
次
问:
我今年3月份通过一家房地产经纪公司和“张辉”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12个月,年租金共计18800元,一次性支付。合同签订后,我向经纪公司支付了中介费1800元。入住不久,收到金某发给“李天X”的房租催缴通知,后来才知道“张X”就是“李天X”,金某才是房屋的真正所有权人,我的损失怎么办,我要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
解答:解答:您可以找经纪公司索赔。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22条的规定,经纪公司有义务查明房地产所有权信息并核对招租人的身份信息,根据《合同法》的要求,您可以找经纪公司要求赔偿18800元损失和返还报酬1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