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保管病历有没有明确的年限规定?
201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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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父亲2001年因交通事故急诊入院后转入住院部住院,现父亲的病历本都不见了,想去医院调取,不知道医院保管病历有没有明确的年限规定?
解答:解答: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53条的规定,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保存期不得少于15年;住院病历保存期不得少于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