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漏水 楼下遭殃 如何维权
201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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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楼上房屋从13年九月底开始漏水,导致我家餐厅天花板和两面墙墙面起皮脱落、发霉。多次找楼上业主要求其治理漏水问题,一开始她说她交了维修基金要我找物业公司,后干脆不接电话了。今年一月中旬再次和她取得联系,她答应处理但以不熟为由要我帮忙找维修工维修,我只求能得到快速处理,就答应了她的请求,谁知等我联系上维修师傅时却告诉我她只出五百元维修费,而且态度很蛮横和无赖,请问我该怎么维权?谢谢
解答:您好,针对您咨询的问题解答如下,仅供参考:
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因此,由于楼上房屋存在漏水问题,致使你的房屋受到损害,你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方式,要求楼上房主进行修复,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