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
201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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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请问律师,老人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已经过世多年,小女儿健在,现老人过世,留下一套房子,请问大女儿的儿子即老人的外孙有权利继承老人的房子吗?
解答:您好,针对您咨询的问题解答如下,仅供参考: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老人的外孙有权据此主张分割老人的遗产。建议当面咨询律师,以更好地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